山东液体增白剂能够完全溶解于水中,形成均匀透明的溶液,易于在应用中实现准确计量和均匀分散。为了不影响产品的使用,山东液体增白剂冬季存放需把控以下关键因素:
一、防潮与防污染
湿度控制:山东液体增白剂存放环境相对湿度应不超过60%,高湿度可能导致吸潮结块,影响质量。
防交叉污染:严禁与其他化学药品混放,避免发生化学反应或交叉污染。
存放位置:山东液体增白剂应置于干燥、通风的库房内,底层可垫木板或芦席,避免直接接触地面。
二、温度控制
低温耐受性:多数山东液体增白剂在低温环境下稳定性较高,但需避免恶劣低温导致物理状态改变。例如,部分产品在冰点以下可能出现浑浊,但常温恢复后可正常使用。
建议存放温度:建议在1℃至25℃范围内存放,避免高温(>25℃)导致分解变质,同时防止低温(<1℃)引发结冰或容器冻裂。
三、光照管理
避光要求:山东液体增白剂对光敏感,长时间光照可能引发分解,降低活性。
存放环境:应选择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,避免阳光直射,必要时可使用不透光容器或遮光材料覆盖。
四、容器密封性
密封措施:山东液体增白剂易挥发,需使用密闭容器(如塑料桶)存放,防止挥发失效或污染环境。
包装规格:常见包装为25kg或200kg塑料桶,确保桶盖拧紧,避免泄漏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标签管理:保存好产品标签及使用说明书,对破损包装及时更换,标签模糊时应重新标注品名、用法、用量、有效期及使用范围。
定期检查:冬季需定期检查存放状态,发现浑浊、沉淀或异味时及时处理。
有效期管理:在规定储运条件下,山东液体增白剂保质期通常为12至24个月,过期样品应及时废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