油墨对山东荧光增白剂的溶解性要求严格,需满足油性体系特性、环保标准及工艺需求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核心溶解性要求
油溶性优先
溶剂型油墨以有机溶剂为载体,需选用油溶性山东荧光增白剂(如OEF、AD-CBT)。这类山东荧光增白剂难溶于水,但易溶于烷烃、矿物油、脂肪等有机溶剂,确保在油墨体系中均匀分散,避免增白不均或色斑。例如,OEF在烷烃中溶解性优异,且细度高(通过300目),能快速融入油墨料浆。
高溶解度与分散性
山东荧光增白剂需在油墨中完全溶解,避免残留颗粒影响印刷质量。部分产品(如RQT-A-1升级版)溶解度可达6%,较传统OB型(溶解度约3%)提升一倍,显著减少用量并提升增白效率。同时,山东荧光增白剂需与其他助剂(如分散剂、湿润剂)兼容,防止相分离。
耐候性与稳定性
油墨需长期储存且适应不同环境,山东荧光增白剂需具备耐热、耐晒、防褪色性能。例如,OEF分解温度大于220℃,耐候等级高,可保持油墨白度持久如新;AD-CBT在乙醇中荧光发射波长稳定(435nm),确保色彩一致性。
二、附加性能要求
环保与安全性:
山东荧光增白剂需无毒、无味,符合环保标准(如耐酸碱程度pH=6~11),避免对操作人员或环境造成危害。
低添加量:
好的山东荧光增白剂(如A-3)每吨油墨仅需添加20-600克,即可显著提升白度与鲜艳度,降低生产成本。

鲁公网安备37068502000170